何时提交海关舱单?

舱单提交有三种类型,提交截收日期根据当地规章而不同:

  1. “出口舱单”一般在船舶从第一个装货港离港之前两 (2) 天(最早离港)或者船舶从第一个装货港离港之后两 (2) 天(最晚离港)提交。
  2. “预报舱单”在船舶抵达装货港之前 40 小时(停靠预报舱单目的港的船舶)提交。
  3. “进口舱单”在船舶抵达目的港之前七 (7) 天(中长转运时间)或者船舶抵达目的港之前两 (2) 天(短转运时间)提交。

如需更多信息,请联系您当地的马士基办事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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