罚金的流程是怎么样的,罚金包括哪些?
罚金包括订舱更改费、取消费或亏舱费。 如果订舱确认书发出后,货方希望修改运输方案(如目的地、货船和航次),则视为订舱修改。
如果订舱确认书发出后货方希望取消部分或全部集装箱货物的装运(除非合并已有的多个订舱且合并后不影响原预定的TEU数量),货方必须在货物预计离港日(“ETD”)前至少七(7)日向承运人发出取消通知,且货方应就每个取消的集装箱支付费用(“取消费”) 如果货方未能按照第6.1条规定通知承运人部分或全部集装箱货物的取消,或未能交付部分或全部集装箱货物,则货方应就每个集装箱支付亏舱费(“亏舱费”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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